鄱阳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刘颖盛同志登上鄱阳好人榜
“12.5”国际志愿者日,鄱阳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刘颖盛同志被鄱阳县文明办评为鄱阳好人。
刘颖盛同志在森林警察这个平凡的岗位上,不忘初心,无私奉献,受到群众一致好评。从警30年来,受到省、市、县嘉奖及先进个人26次,荣立个人三等功二次,荣获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9次。
刘颖盛同志原则性和廉洁自律意识强,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从不讲人情、不徇私情,维护了法律的尊严,保护群众合法权益。他从投身森林公安至今,对森林公安工作的执着历久弥坚,对森林公安岗位的热爱。为了工作,老父亲病逝他办案在外不能送终,儿子幼时生病高烧他在外乡追逃,与违法犯罪分子搏斗他曾三次受重伤。有人问道:“你提不了官,加不了钱,天天风雨无阻按部就班图个啥?”。刘颖盛答道:“我啥都不图!既然我头戴了警徽,身穿了警服,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‘人民警察为人民’的铮铮誓言,守护着鄱阳县的青山绿水。”
作者:吴建华